S84林横高速桥梁管理系统采购
委托公告
我公司现有S84林横高速桥梁管理系统采购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委托要求具体如下: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S84林横高速桥梁管理系统采购
1.2采购内容及要求:
1. CBMS2025桥梁管理系统1套,功能包括基础数据库、巡查、检查(修)管理、技术状况评定、安全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统计查询、报表及展示等。
2.微信巡查小程序1套,功能包括桥梁信息、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数据统计、扫码等。
3.全部桥梁生成电子二维码。
4.系统适用范围:本系统适用于S84林横高速公路,以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由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负责运营管养的所有公路项目。
5.提供系统使用培训1次,培训内容:
(1)桥梁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包括软件安装、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统计报表、多媒体编辑等;
(2)桥梁数据采集培训,包括数据采集、分析、报告编制等;
(3)数据校验、数据汇总及报表生成等培训;
(4)系统管理及维护等功能操作培训;
(5)提供培训材料;
(6)指导数据录入、数据校验、系统各项功能调试。
6技术咨询:提供桥梁养护技术、检测标准咨询。
7.指导桥梁检测数据录入及年度养护报告编写。
8系统维护: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署验收证书之日止,免费提供桥梁管理系统维保服务;质保期从整个项目正式上线运行后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提供两年的软件质保期免费技术服务。
(2)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全年7*24小时提供在线服务;
(3)保证系统故障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问题,纠正系统中的各种错误,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免费提供技术咨询,直至问题解决;
1.3项目最高限价: 16 万元。报价金额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系统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技术咨询、维护等,以及为完成这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办公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利润、税费等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支出的一切费用。报价应充分考虑场地因素,不因场地变化而增加任何费用。
2. 报名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2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业务类型中的一种: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报价函(采用固定总价,格式自拟)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4工作安排方案(格式自拟)
3.5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纸质版盖章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报名材料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送达。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 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供应商请于2025年 6月 10日17:00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223590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南宁交投大厦17层1718室。
5.合同主要条款
5.1服务时间:自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保期:从签署桥梁管理系统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提供两年的软件质保期免费技术服务。
5.4支付条款:
5.4.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完成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 2025)及CBMS桥梁巡查微信小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开展第一次系统培训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书面请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5.4.2桥梁管理系统通过采购人验收并签署验收证书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书面请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5.4.3合同质保期满,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书面请款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5.4.4每次付款前须开具合法、合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5违约条款:
5.5.1.供应商所提供的桥梁管理系统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试或研发改进,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交付期限不予顺延;若供应商在整改期满后仍未能使系统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抵扣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以补足。
5.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2%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损失的费用。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已产生的逾期违约金可抵扣采购人损失,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在支付费用时直接扣除相关违约金及赔偿金。
6.评选办法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 (满分50分)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受托方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价平均值(R1)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R1))。 评标基准价(D)= (评标价平均值R1+控制价)/2受托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价格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受托方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价格分最低为0分 | |
2 | 业绩证明 (满分20分) | 2022年至今,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分得20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 |
3 | 工作安排方案 (满分3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安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分,一般1-10分,良好10.1-20分,优秀20.1-30分。 |
7.评选程序
7.1.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7.2.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筛选。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