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
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伍万零玖佰肆拾肆元整(¥250944.00元)
采购内容、数量及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 | 1项 | 详见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采购人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须在报名比选截止日及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持续有效。
2.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6年 5 月11日至2026年 5月14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6年 5月14日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223590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楼17楼合约法务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附件2)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承诺书
5.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等)
备注:1.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文件,一份签章齐全的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装在密封袋里,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本项目不接受报价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2.格式参考附件4
五、中介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材料: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或不真实的;
2.对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3.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总机构和所属分机构同时申请同一项目的;
5.提交申请材料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6.违反法律法规、比选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六、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详见附件3
七、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4
八、评选程序
1.比选人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比选人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3.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分后,根据比选人的招标及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审定。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
2.报价表
3.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4.响应文件格式
5.评分表
广西六宾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说明:
报名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采购要求中带“▲”的条款为本次招标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非“▲”号要求或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或不响应达1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采购 | 1项 | 一、服务形式:劳务外包服务。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采购人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三、服务人员要求:保洁员,共计8人 1、人员要求:思想上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性,年龄为18—55 岁,身高不低于 145cm,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 2、服务地点: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所辖范围内服务区、管理区。 3、服务时间:服务人员为劳务外包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4、服务要求: (2)服务人员工作时着统一服装,配带工作牌,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做好责任区内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负责管理区公共区域的清扫,确保墙面清洁无蜘蛛网,地面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5)公共厕所和洗手池的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厕所要经常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物,达到无污垢、无异味、无杂物、无苍蝇。地面要经常保持清洁和干燥。洗手池(台)面、镜面清洁无污垢、无水渍 (6)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桶进行每日清洁工作,并检查草坪、边沟等区域,确保无杂物堆积。一旦发现杂物,应立即进行清理。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它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条件、人数,将服务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送采购人留档。 2、供应商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换或退回相应人员。 3、涉及到安全、抢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临时调整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服务人员必须服从。 4、供应商应依法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服务人员加强管理。 5、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地区现行规定标准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食宿费用、高温补贴、值班补贴、社会保险或其他补充商业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与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等引起的纠纷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必须及时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缴纳保险等。 6、供应商与服务人员之间所涉及劳务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认定、赔偿、工伤、死亡等由供应商负责。 7、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方式,休息、休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任何情形: 1、服务人员被行政拘留、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间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工作失职,给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招标人要求的。 5、因工作需要,被调整工作岗位,或被安排从事其他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拒不服从的。 6、有吸毒、卖淫、嫖娼、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7、不符合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如有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相应服务人员,并由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商务 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采购人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应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解决方案。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含以下部分: (1)服务的价格; (2)服务人员的工作报酬、食宿费用、高温补贴、值班补贴、社会保险或其他补充商业保险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4)其他(责任、损失、赔偿、工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高温补贴、值班补贴外的其他补贴、节假日福利及劳务用品的相关费用); (5)供应商管理费用、利润等;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每月实际服务人员名单及费用明细,采购人验收无误后予以付款,采购人实付金额为根据实际服务人员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乘以月数(具体需求实际服务人员数量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供应商每月20日前必须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保险及各项福利等。因供应商不按时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保险及各项福利等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采购人向第三方垫付的赔偿金或补偿费用等),供应商应予以赔偿,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履约担保:采用现金、银行保函、转账等形式;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在合同签订之前15天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选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等形式交纳的,应于合同签订之前15天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7日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乙方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应从乙方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乙方(无息)。 | ||
附件2: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单价 | 月合计 | 年合计 |
1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
服务期限: |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
2026年保洁劳务服务采购
合同书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桂林至钦州港公路(南宁六景至宾阳段)2026年保洁员非全日制劳务服务采购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金额:人民币 (¥ )。
2、提供项目(服务)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单价 | 月合计 | 年合计 |
1 | 保洁员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甲方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 |||||
3、上表所列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含以下部分,乙方在响应时已充分考虑在报价中,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再调整:
(1)服务的价格;
(2)服务人员的工作报酬、食宿费用、高温补贴、值班补贴、社会保险或其他补充商业保险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4)其他(责任、损失、赔偿、工伤、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高温补贴、值班补贴外的其他补贴、节假日福利及劳务用品的相关费用);
(5)供应商管理费用、利润等;
4、服务人员为劳务外包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执行。
5、具体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项目需求”的约定,如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内容、标准高于甲方的比选要求,则按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执行。
6、甲方因临时需要增派服务人员的,费用按小时计费,费用参照项目服务地适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等或服务质量必须与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第四条 服务期限和验收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采购人所需服务人员到岗,并按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比选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且要求乙方予以整改。
第五条 服务质量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比选文件以及响应文件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投入的人员及服务时间给予适当的补偿。
2、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每月实际服务人员名单及费用明细,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请款资料,经甲方审批通过后予以支付,甲方实付金额为根据实际服务人员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乘以月数(具体需求实际服务人员数量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乙方每月20日前必须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保险及各项福利等。因乙方不按时为服务人员发放工资、办理保险及各项福利等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甲方向第三方垫付的赔偿金或补偿费用等),乙方应予以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等形式交纳的,应于合同签订之前15天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7日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乙方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应从乙方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乙方(无息)。
第九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按比选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甲方根据服务需求,提前30天向乙方提供服务信息,包括所需的人员数量、服务地点及到岗时间等,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安排劳务人员进场。
2.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的,乙方应在1小时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解决方案。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的,乙方无条件在接到更换通知5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被更换人员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乙方逾期更换或拒不执行的,按第十条第10点处理。
3.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及现场实际需求,及时安排服务人员、服务时段及服务频次,确保保洁服务达到甲方规定标准并满足各类检查要求。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服务人员合法权益与休息休假权利,全部用工管理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5.甲方仅对服务成果进行监督、验收,不参与乙方人员的招聘、考勤、排班、薪酬发放等内部管理;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用工关系,所有用工风险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构成违约。
2、乙方擅自转让、分包本合同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
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或服务行为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对实施本服务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保密,若发生泄密,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损失超过此违约金的,乙方亦应赔偿。
6、甲方负责制定对乙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日常考核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检查表上记录标注完成时限,双方当面签字确认,乙方必须按时完成,不得推脱,逾期未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500元人民币的金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有权直接处以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时完成整改,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500元人民币的金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7、乙方存在有关从业资质已失效、被撤销或存在其它严重违法或违约的情况,甲方有权从存在此类情况的当月起每月从乙方当月服务费中直接扣除2%作为违约金且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8、合同期限内,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社会问题外,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乙方应全力做好补救工作。针对此类状况,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第三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第四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同时视为乙方管理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9、 环境清洁卫生存在不达标或不按规定处理工作垃圾以及物品不按分类存放的情况,甲方有权每次按照100元人民币的金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造成甲方物资损失的,由乙方按照第十条第12点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被处以行政罚款的,乙方应按照罚款金额予以全额赔偿。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委派的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如同一人累计出现3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出更换服务人员之要求的,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人员更换,每延迟1天,甲方按照500元人民币的金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11、成本控制未达到甲方管理要求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作为赔偿。针对此类状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向甲方支付5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第三次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第四次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同时视为管理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物资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或丢失的,每次应当按照该物资当前市场价格的130%赔偿损失,同类问题出现超过四次的,将视为乙方管理严重不合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3、合同期限内,因乙方造成第三方物品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第三方,同时甲方有权每次按照500元人民币的金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14、乙方在服务期内应按照设施设备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到位等造成设备设施需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根据维修产生费用等额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维修费。
1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各类分析报告、报表数据,不得借故推拖延误,具体提交时限以甲方书面通知或双方约定为准;无特别约定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要求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超出约定时限的,每延迟1天甲方有权按照300元人民币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16、乙方所提供所有分析报告、报表数据、钱款、票据等应账实相符、有据可查,甲方发现有与事实相违背的,乙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提供真实正确的报告及数据。针对此类状况,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甲方有权按照300元人民币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应退还甲方超付费用。
17、如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除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扣除3万元作为违约金。
1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服务期内出现其他未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要求的情形,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出现甲方有权每次按照500元人民币扣除乙方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9、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按前述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约定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解约违约金。
20、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或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1、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支出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告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部分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乙方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交证明其代理资格的证明文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 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效力同等。本合同附件如下:
1、比选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其他约定附件(见目录)。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比选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报价表;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签署页,合同、各类函件、通知等文件及资料一经寄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若对方邮寄送达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邮寄至原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伍份。
甲方(章)
| 乙方(章)
|
公司地址: | 公司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
签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 |
附件4: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比选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承 诺 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比选,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比选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比选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比选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R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与本比选工作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比选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单价 | 月合计 | 年合计 |
1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
服务期限: |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如有多分标,分别列明各分标的报价表,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比选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比选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比选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比选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项目 | 比选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服务时间 | |||
服务人员要求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比选文件“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比选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
附件5:
评分表
评价指标 | 评审子项 |
1.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20分) | 一档(0-5分):有基本的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薪酬管理安排、劳动力安排简单,实施组织方案简单。 |
二档(6-10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较可行,薪酬管理安排、劳动力安排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实施组织方案较可行、较合理。 | |
三档(11-15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合理,薪酬管理安排、劳动力安排合理、到位,实施组织方案可行、合理。 | |
四档(16-20分):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可行、合理、科学、有针对性,薪酬管理安排、劳动力安排合理、到位且有针对性、熟悉项目流程及业务,实施方案可行、合理、科学、全面、有针对性。 | |
2.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分(满分20分) | 一档(0-5分):方案制定简单,无处理应急事件的措施及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保障简单、不完整,接到采购人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 |
二档(6-10分):方案制定较详细,有简单的处理应急事件的措施及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保障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接到采购人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有限的解决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 |
三档(11-15分):方案制定详细,处理应急事件的措施及方案较合理、较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保障较合理、较可行,接到采购人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可提供较有效的解决方案,较好的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 |
四档(16-20分):方案制定详细,处理应急事件的措施及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到位、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保障合理、全面、完善、可操作性强,接到采购人临时需求或突发紧急状况能结合实际情况可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 |
3.企业实力信誉部分(23分) | (1)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有同类服务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业绩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20分。(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截止投标日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与诚信、就业服务等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
4.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部分(7分) | 1、项目经理资格(7分)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2分;具备大专学历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满分4分; | |
2、项目组成人员资格(3分) | |
项目团队人员具有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3分; | |
注:拟投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作不计分处理。 | |
5.价格分(30分)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价平均值(R1)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R1))。评标基准价D = (评标价平均值R1+控制价)/2,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
| |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 |
F——价格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30; | |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
D——评标基准价。 | |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价格分最低为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