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委托公告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公司)是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高速公路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高速公路公司下属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委托人: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及工作内容:
序号 | 具体项目名称 | 审计期间 | 资产总额 | 审计类型 |
1 | 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2020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36.2 | 经济责任审计 |
2 | 广西上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2020年10月至2024年12月 | 116.75 | 经济责任审计 |
3 | 广西南宁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 | 26.08 | 经济责任审计 |
3.审计服务预算价
审计服务预算上控价9.8万元。审计服务费用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计取,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薪酬、交通差旅费、津贴补贴、加班费、办公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本次项目审计服务所需支出的一切费用,受托方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备注:报价文件单独装在密封袋里,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4.审计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时间均为2025年11月30日前。
5.报名要求、条件
(1)有从事审计业务的能力与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有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委托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未承担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任期期间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需作出书面承诺。
(4)近三年在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审计工作不少于5年,至少担任过一个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在每个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时,需配置审计人员不少于5人,若三个公司是分时段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可重复安排。组员(不含总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至少2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至少2人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所有审计人员均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组人员报委托方审核后作为合同附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
(2)报价函(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4)承诺书
(5)审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成果的时间)
(6)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纸质版盖章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7.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 4 月 27 日至2025年 4 月 30 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受托方请于2025年 4 月 30 日17:00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2235906,相关具体审计工作可联系杨工0771-2235907,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南宁交投大厦17层1718室。
8.主要合同条款
(1)审计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时间均为2025年11月30日前。
(2)支付方式:
在受托方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且经委托方审核无误后,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提交请款资料,经委托方审批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审计服务费。委托方付款前,受托方需先向委托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
受托方逾期递交工作成果的的,每逾期一天,需按审计业务费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受托方实际派出审计组人员不符合委托公告中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有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受托方应按不同岗位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分别为:项目负责人0.5万元/人次,成员0.3万元/人次。如受托方派出审计组人员出现不服从委托方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玩忽职守等委托方要求撤换的情形,亦按本款处理。
若受托方未经委托方同书面意擅自更换审计组人员的,无论其资质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均有权要求恢复原人员,并按不同岗位扣除乙方违约金,分别为:项目负责人0.5万元/人次、成员0.3万元/人次。违约金均从结算款中扣除。
9.评选办法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 (满分50分)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受托方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价平均值(R1)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R1))。 评标基准价(D)= 评【标价平均值(R1)+控制价】/2受托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价格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受托方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价格分最低为0分 | |
2 | 业绩证明 (满分20分) | 2022年至今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分得20分。备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 |
3 | 审计方案 (满分30分) | 根据受托方工作安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分,一般1-10分,良好10.1-20分,优秀20.1-30分。 |
10.评选程序
(1)高速公路公司合约部对报名的受托方进行资格审查。
(2)高速公路公司合约部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受托方进行筛选。
(3)参照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速公路公司关于印发《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选用社会审计机构管理办法》执行,选聘金额在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聘,由业务需求部门提出委托需求,由合约法务部召开推荐会议,与会人员原则上为3人及以上的奇数,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形成会议记录,拟推荐一家单位报送经办部门及财务融资部审查后,委托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逐级报经办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委托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提交经营班子会审议确定。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27 日